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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庄桥挂牌一宗纯住宅用地,起拍单价“破万”刷新区域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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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3 22: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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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土地情报数据监测,6月10日,宁波市江北区挂牌1宗纯住宅用地,预计7月10日出让。

据中指数据库统计中心显示,截止今日(6月10日),宁波市江北区共推5宗涉宅用地(已成交2宗),其中庄桥街道共推3宗,本次出让地块起始单价破万,刷新区域纪录。

江北区JB12-02-08a地块(庄桥街道办事处东侧地块)

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总出让面积25998平方米,容积率1.0<R≤2.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0米。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起始楼面地价11580元/建筑平方米。

地块位于江北区庄桥街道,北至李冯路,西至李冯西路,南至北环高架。

据出让文件,本次挂牌出让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含竞配人才安居住房,下同)方式进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定的上限价格为楼面地价人民币20750元/平方米。当竞买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挂牌出让公示栏的最高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每平方米楼面地价人民币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的报价,转入竞报配建人才安居住房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竞报配建人才安居住房起始面积为100平方米,以后每次增加面积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

其他条件:

1、该地块人防设施设置、新型建筑工业化等相关规划建设要求,按照【甬人防办通〔2018〕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地下空间若涉及经营性用途,应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99号)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按照《关于落实省政府空间换地政策鼓励开发地下空间的通知》(甬土资发〔2014〕121号)规定执行。

3、竞配的人才专用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竞得人应在设计阶段与接收部门协商确定套型面积,在建成移交时通过抽签决定相应的楼层,车位等基础配置与其他住宅一致,移交实际面积有误差的按均价多退少补。

4、非江北区注册企业竞得土地后须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土地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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