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分析:员工称手部受伤在宿舍待命,公司按旷工辞退,法院认定辞退合法

[复制链接]
查看: 2|回复: 0
发表于 2024-3-23 16: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员工因工负伤,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仍未返岗。员工主张其在宿舍待命,公司则主张其拒不返岗,从而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该员工辞退。比较终法院支持公司的主张,认定公司系合法解除。

【基本案情】

殷某于2022年4月2日在深圳某公司入职,担任挖机工一职。2022年5月28日殷某发生事故伤害,《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为工伤,后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医疗终结时间及停工留薪期均为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1月12日。2022年2月21日,深圳某公司向殷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殷某同志:鉴于你收到公司的通知,要求你在2022年2月17日回来上班,现已经5天没回来上班。根据劳动规章制度,你已经严重了该规定,现公司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随后殷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深圳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7000元等费用。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会未支持殷某的相关请求,殷某对裁决结果不服,遂向深圳市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殷某主张,深圳某公司属于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其因手部受伤,在医疗终结期满后仍法从事挖机工作,但一直在深圳某公司宿舍待命,并提交了《深圳某医院(深圳市某医院)疾病诊断证明》。该疾病诊断证明出具于2022年2月23日,诊断结果为左尺桡骨远端骨折等,建议全休7天。

深圳某公司则主张,殷某受伤后一直未返岗工作,其于2022年2月17日向殷某发送返岗通知书,但殷某仍未返岗,故其合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法院认定】

深圳市岗区人民法院:本院认为,原告(注:是指殷某)提交的疾病诊断证明出具于2022年2月23日,法用于证明其在医疗终结期满后(即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2月21日期间)存在继续治疗法返岗的情形,原告亦未能提交其他证据证明其在上述期间向被告(注:是指深圳某公司)提供了劳动,或履行了请休假手续,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基本劳动纪律,被告据此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同时,原告关于被告支付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2月21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律师费的请求,亦缺乏事基础,本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殷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评析】

本案真的事情经过到底为何,究竟是殷某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拒不返岗,还是如殷某所称其一直在宿舍待命,已不得而知。现当中,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结束以后仍需治疗或者休息的情况并不罕见。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只要向用人单位请休病假,并提交相应的诊断证明书、医嘱等材料,一般是会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的。而且即便未获准批假,只要劳动者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请假手续,一般用人单位想对劳动者按旷工处理,基本上是很难成立的,尤其是针对工伤职工。然而本案中,殷某不仅未能提供其已履行请假手续的相关证据,甚至在其主张中都没有提到其已向深圳某公司请假。而其称自己一直在宿舍待命,那就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是深圳某公司安排其在宿舍待命的。由此可见,殷某既证据证明其未到岗工作已向深圳某公司履行请休假手续,又证据证明是深圳某公司安排其在宿舍待命的,因而深圳某公司认定殷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谓有理有据。此外,殷某提交的《深圳某医院(深圳市某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出具于2022年2月23日,是在深圳某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向其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后,明显难以让人信服。

深圳劳资纠纷律师在此提示广大劳动者:首,并非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就绝对不能辞退劳动者,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如本案这种工伤十级伤残且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的情况,用人单位是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第二,在因伤或者因病需要治疗或者休息时,一定要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即便用人单位不批准,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按要求履行了请假手续,而且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确因伤或者因病需要治疗或者休息,司法机关通常也不会支持用人单位认定劳动者构成旷工的主张的。但如果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那就会变得很被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百茶志:茶友聚集地

  • 反馈建议:麻烦到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这个不能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百茶志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