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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购房新政策:外地人在长春买房不受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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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9 15: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4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政府意见要点提炼:

取消住房限购政策,外地人在长春购房不需提供纳税以及社保证明,并且不限制购买套数。

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为20%,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到80万元,允许父母与子女综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落实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除二手房的免税年限“5改2”之外,无籍二手房交易,租房也要缴税了。

长春地产业内人士直言“政府这么支持房地产,楼市能不好吗?”

《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住房限购政策,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在本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不受购房套数限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需要提供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即可在本市行政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

在长春购买住宅不限制套数,除首套房以外,其他若干套房源,均执行二套房相关税费标准。

二、加强住房金融服务,增强购房支付能力。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效率,缩短放款时限,对于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除别墅外的新建商品住房,最低首付为20%,对于已经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且家庭只有一套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支付力度,城区住房公积金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存量住房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月还款额小于或等于借款人家庭(本人及配偶)月工资总收入的60%。允许父母与子女综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除了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到80万以外,“允许父母与子女综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个最有看点。未来三个家庭用公积金养一套房,或将成为普遍现象。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居民购房负担。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格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无籍房登记首次转让的,计税起始以房屋入住时间为准,对个人出租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统一按综合税率5.03%征税。

“5改2”的新政长春已经执行两个多月了,二手房市场成交一片大好,而个人无籍房转让也要纳税,这个还是比较值得关注,这也意味着无籍房也会在相关部门有“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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