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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异地贷款 在沈阳买房可办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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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9 14: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日记者获悉,为保障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沈购房贷款资金需求,方便职工办理贷款业务,本月起,我省居民用公积金异地贷款在沈买房可以办理贴息贷款业务。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指在辽宁省各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辽宁省各市异地购买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个人自住住房,可以在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执行发放贷款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目前,全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经全面铺开。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就是管理中心将受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转由承办银行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职工只需按公积金贷款利率向承办银行还本付息,承办银行自营性贷款利率与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利息差额,由管理中心承担。去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开展了贴息贷款业务,今年3月,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开展存量房(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的公告》,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也可办理公积金贴息贷款。目前,沈阳市阶段性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贴息贷款业务,说明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的范围更大了。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类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审批程序及所需要件、本息偿还方式等与现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相同。本次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贴息贷款,由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承办银行及2016年政府采购业务中标银行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承办。业务办理网点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陵(浑南区)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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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由缴存单位提供审批

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通知》,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5月1日起,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由缴存单位出具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部申请办理提取。

目前沈阳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可以比照现金购房一次性提取或按年还贷提取。提取额度为:比照现金购房一次性提取,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定期余额内提取,且不超过所购买住房的房款总额;按年还贷提取,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定期余额内提取,且不超过本自然年按月还款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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