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山东买房新政:同城跨区买二套房将按首套房缴契税

[复制链接]
查看: 9|回复: 0
发表于 2023-9-19 14: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省财政厅、地税局和住建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新规,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今后,在同一城市跨区购买第二套住房,将按照首套房缴契税。  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山东省住房情况查询范围为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在同一城市跨区购买两套住房,均将按照首套房缴纳契税。同时,农村依规建设的自用住宅不列入查询范围。为减轻购房人负担,房地产主管部门将无偿提供住房情况查询服务。  契税方面,山东省因个人房屋被征收重新承受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以90平方米为界线对差价部分进行征税,90平方米及以内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进行征收。对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差价部分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对差价部分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在营业税政策方面,山东省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满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相关阅读:南翔租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百茶志:茶友聚集地

  • 反馈建议:麻烦到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这个不能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百茶志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