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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访谈拆迁律师:征地补偿安置费在哪里领,领取流程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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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20: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县人民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责,确保被征收人的正当权益获得公平及时的现,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因此北京拆迁律师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拥泵者为其加油助威,传播品牌的价值和功能。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由被媒体誉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的杨在明律师创立。在明所是一家专注行政法业务的专业精品律所,尤其在征地拆迁业务领域处于业界领先地位。由在明律师团队代理案件超2万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

进而言之,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支付一般情况下属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但市、县人民如未履行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等法定职责,则不能排除其亦负有支付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职责,在此情形下,当事人如诉请判令行政机关履行支付征收补偿安置费用的职责或者确认行政机关未履行支付征收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市、县人民亦可成为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

二、领取流程是怎样
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管理法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是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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