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在签署《房屋买卖协议》时,因未明确该房的水、电、气、闭路电视的“四通”费用问题而产生纠纷,以至于买方亲属邀约多人,扬言要砍杀卖方的局面发生。近日,在南充市高坪区龙门司法所的调解下,这起因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家住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的唐波于2012年时,将其在福龙市场内两套住房中的一套卖给了搽耳镇的龚辉,双方经协商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中约定由卖方负责该房屋的水、电、气、闭路电视“四通”,但并没有明确写明“四通”费用由谁来承担。 房屋过户后,龚辉到龙门天然气公司更改了天然气户名。由于唐波的两套房只有一个天然气用户证,按天然气公司的有关规定,一户只能一灶使用,龚辉过户后,天然气公司即派人将唐波家的天然气管道钳断,致使其家中停气。为解决家中燃气使用问题,唐波多次找到龚辉协商,但因其不能满足承担龚辉家中装修时的“四通”费用,遭到对方的拒绝,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7月29日,龚辉的亲属邀约多名社会闲散人员,扬言要砍杀唐波及其家人。唐波闻讯后,来到高坪区司法局龙门司法所求助,请求调解处理,司法所立即指派工作人员进行调解。次日,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由唐波承担龚辉家全部的“四通”费用,龚辉则需配合解决唐波家的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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