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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买房契税补贴100% 农村户口享150元/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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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9 13: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乡市购房补贴政策之后,新乡县购房补贴政策也相续出台。2015年12月31日,新乡县人民政府发布最新购房新政《新乡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其中包括契税补贴、农民或外来人员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新政。  一、契税补贴100%  自2016年元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县城镇规划区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购房之后一个月内缴纳契税的,可以申请获得契税纳税额度100%的货币补贴。  1、怎么办理?  申请家庭需提供契税缴纳证明、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产权人身份证和信用社可转账储蓄卡号等资料,填写契税补贴申请表。房管部门填制汇总报表,地税、财政部门联批,一个月内补贴到申请家庭账号。  2、申请什么时候结束?  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日前。  3、退房的怎么办?  凡已申报并享受了购房补贴的买受人,因特殊情况需退房的,买受人应全额退还补贴,否则开发企业和县住建局不予办理退房手续。本意见实施前已签约出售的商品房退房后再出售的,该商品房受让人不享受补贴。  二、农民/外来人员买房每平再享150元补贴  自2016年元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前,凡在本县城镇规划区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144㎡以下)的农民(已划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村民除外,凭居住地乡镇政府出具村民证明,下同)或外来人员,县财政给予150元/㎡的购房补贴。  1、怎么办理?  申请家庭需提供契税缴纳证明、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产权人身份证、居住地乡镇政府出具村民证明和信用社可转账储蓄卡号等资料,填写货币补贴申请表。  2、补贴什么时候能到账?  经房管部门填制汇总报表,地税、财政部门联批, 一个月内补贴到申请家庭账号。  注:购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凭《房产证》或经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手续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在教育、医保、社保等公共服务方面与城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其原户籍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原有集体财产权益不变。鼓励各乡镇、村组织本村镇居民到县城或乡镇所在地团购普通商品住房。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  1、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2、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还款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3、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4、个人住房公积金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  5、商业住房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结合我县实际,综合考虑房价、契税、毛坯房装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消费支出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6、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由原来不超过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50%,提高到70%和100%。  7、职工购买自住房的,可凭5年内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  8、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凭无房产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9、非本行政区域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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